百诚医药(30109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