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301096)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百诚医药百诚医药(SZ:301096)2025-11-21 19:32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8]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1次内部审计情况[8] - 根据内部审计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工作情况[8] - 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9] - 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9] - 至少每年提交1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重要关联交易发生后及时审计[15] - 上市后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情况[15] - 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16] - 审查信息披露制度关注多方面内容[17] 其他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0]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需专项说明[20] - 对认真负责的审计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22] - 发现重大问题追究责任并向监管机构报告[22]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后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