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30109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百诚医药百诚医药(SZ:301096)2025-11-21 19:3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6] - 上市满1年后,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1年按100%锁定[7]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8] 短线交易规定 - 董事和高管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8]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短线交易规定执行[8]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2] - 计划集中竞价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12]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4]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监督与处罚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4] - 违规转让股份,证监会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等[16]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应承担民、行、刑事责任[16] - 限制期限内、超比例、未披露减持计划转让股份,证监会依《证券法》处罚[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