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3010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 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 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