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600501) -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草案)
航天晨光航天晨光(SH:600501)2025-11-21 19:47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5]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股东会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股东会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有相应主持规则[20] 投票制度与规则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股东会审议提案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会上表决[2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3] 决议通过与实施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特别决议事项中,连续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相关事项需特别决议[30]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1] 项目决策 - 资本权益类中,董事会决策单项金额5000万元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项目,股东会决策超过30%的项目[36] - 技改固投类中,董事会决策单项金额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股东会决策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36] - 生产经营类销售合同,董事会决策销售总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营业收入50%的项目,股东会决策超50%且绝对金额大于50000万元的项目[36] - 关联交易,董事会决策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且金额大于300万元的项目,股东会决策占5%以上且大于3000万元的项目[36] - 银行授信等事项,董事会决策单次审议合并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单项金额达30% - 40%的项目,股东会决策超50%或单项金额超40%的项目[36] - 非生产经营性支出,董事会决策单项金额500万元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项目,股东会决策超10%的项目[37] - 对外捐赠等支出,董事会决策单项金额100万元至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的项目,股东会决策超5%的项目[37]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20年[25] 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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