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0028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
离职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时生效[2]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2] 履职与补选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职[2]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3] 辞任程序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辞任应提前通知董事会,程序依劳动合同[4] 解除职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30日内解除其职务[4] 离职要求 - 离职应做好工作交接和离任审计[4] - 公司应梳理离职人员公开承诺并跟踪监督[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在离职后6个月内有效[5]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批准后生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