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002859) -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属下各分、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为公司社会责任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社会责任相关的重 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审议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公司股东权益保护、投资者关系相关制度, 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行 社会责任,实现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制度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对国 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 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 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从事环境 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 益、自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