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丰富会计知识经验,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近36个月证券期货违法处罚等不良记录[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16][1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楚,包括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21]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2]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23]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公司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5]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不称职独立董事提质疑或罢免提议[30] 公司保障与管理 - 公司将取消和收回存在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当年津贴并披露[30] - 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27] - 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在年报披露[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32]
洁美科技(002859) - 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