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0028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洁美科技洁美科技(SZ:002859)2025-11-21 19: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紧急口头通知[19]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9] 职责与程序 - 研究选任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就提名任免等提建议[10][12] - 选任时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6] 任期与保存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5][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24] 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