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000937) - 敏感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5] 信息管理部门 - 资本运营部负责敏感信息归集、保密及对外披露[5] 事项排查 - 各部门排查常规交易等事项[3][4][5][6] 信息报告 - 敏感事项发生后人员需两日内汇总信息至资本运营部并报告相关人员[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10][11]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5] 信息管理部门 - 资本运营部负责敏感信息归集、保密及对外披露[5] 事项排查 - 各部门排查常规交易等事项[3][4][5][6] 信息报告 - 敏感事项发生后人员需两日内汇总信息至资本运营部并报告相关人员[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