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3004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全志科技全志科技(SZ:300458)2025-11-21 19: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17] 独立董事会议规定 - 专门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并立即召开[20]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其他规定 - 提供资料及工作记录保存10年[24] - 2名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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