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30045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全志科技全志科技(SZ:300458)2025-11-21 19:47

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的投资[5] - 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5] 审议规则 - 对外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6] - 对外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8] - 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外的对外投资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议[8]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先经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再按其章程提交审议[9] 部门职责 - 董事长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1]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资金和财务管理[11] - 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12] 决策流程 - 对外投资决策经提出、初审、审核三个阶段[12] 方案管理 - 公司应制订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变更需经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查批准[14] 项目监督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出现异常需查明原因追究责任[15] -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报送财务会计报表[16] 转让回收 - 公司对外投资转让和回收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董事长决策并履行审批程序[18]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18] - 公司发展战略变化、投资项目连续亏损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19] - 转让对外投资应合理拟定价格,必要时委托专门机构评估[19] 监督检查 - 公司审计部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外投资内部控制[21] -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及时报告并纠正完善[22] 责任处理 - 对造成公司投资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2] 实施修改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