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300458)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全志科技全志科技(SZ:300458)2025-11-21 19:47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一次[7]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次[1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一次[12]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一次[16] 审计职责范围 - 审计部检查评估公司各机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7] - 审计部审计公司各机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7] - 审计部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并关注检查舞弊行为[7] - 审计部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督促整改缺陷并监督落实[10] - 审计部审计重要对外投资和购买出售资产事项[12] 审计流程规定 - 项目审计开始前三天,审计部通知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不发通知[18]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结论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十天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审计委员会主任十日内作决定,同意复审则三十日内完成[20] 资料保存与披露 - 因实施内部审计产生的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十年[20]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22]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深交所另有规定除外)[24] - 若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内控重大缺陷或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2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和审计报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