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30045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相关人员[3] 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日常管理[4] - 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 信息报送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提供《保密提示函》[5] - 报送信息要求外部使用人提供个人信息并备案[8] - 对外报送信息需填审批表,经多级审核[9] 信息管理 - 相关信息及人员作为内幕信息和知情人登记备案[6] - 《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及《保密提示函》保管10年[6] 违规追责与实施 - 外部违规使用信息公司将依法追责[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