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300458) -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董过半数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1名,由会计专业独董担任,董事会选举[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8] - 定期会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原则提前3日[10][11]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一人一票[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秘保存10年[11] - 工作条例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实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