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30045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全志科技全志科技(SZ:300458)2025-11-21 19:47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6]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5]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7]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7] 更换要求 - 更换应在选聘结束1个月内向广东监管局报送说明[10]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0] 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5] - 续聘可不再公开选聘,审计委员会评价后提交[7] 信息披露 - 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人员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7]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