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600501)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进程 -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等议案[6] - 2022年5月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6] - 2025年5月16日,认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7] - 2025年5月21日,同意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7] - 2025年11月14日,审核确认3名高级管理人员满足解除条件[8] - 2025年11月21日,认为3名高级管理人员剩余股票满足解除条件[8] 激励计划规定 - 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20%限售至任职期满[9] 现状与后续 - 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满足解除条件[8][9] - 尚需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