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3000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康芝药业康芝药业(SZ:300086)2025-11-21 20: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并任召集人[2]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产生[3][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7] - 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5]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并提意见[10] - 依法检查公司财务,要求董事、高管提交报告[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4] 其他规定 - 成员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有异议应投反对或弃权票[14] - 发现违规应通报或报告并披露,可报监管机构[15] - 对违规董事、高管可提罢免建议[16]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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