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3000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修订)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 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 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 关现行法律、法规和《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设职工代表董事 1 人,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第五条 独立董事的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六条 公司设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