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688486) - 龙迅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SH:688486)2025-11-21 22:32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7][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0] 关联交易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未达上述标准,由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3]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日常经营相关可豁免[13]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4]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5] - 与关联人签订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5] 其他规定 - 不得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5] - 与关联方交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17] - 因关联方违规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1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