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9] - 独立董事不得少于全体董事成员三分之一[9] - 公司董事会至少设三名独立董事[3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董事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1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5] - 董事长应自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5]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于召开5日前通知董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6]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18]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1]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 董事委托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20] 表决规则 - 出席会议的董事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方式有记名投票等[25]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择,拒不选或中途离场未选视为弃权[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同意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1]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初稿及定稿应在会后七天内发送全体成员[31] 决议落实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落实[36] - 董事会督促检查决议落实情况,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36][37] - 未经董事会决议实施事项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损失,行为人负全责[36] - 每次董事会需汇报以往决议执行落实情况,董事可质询[36] - 董事会秘书向董事汇报决议执行情况[37] 规则相关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股东会审议修改[39] - 本规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3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冲突时按其规定执行并修订[40]
龙迅股份(688486) - 龙迅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