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3012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祥明智能祥明智能(SZ:301226)2025-11-23 15:45

人员变动披露 - 董事辞任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0] 职务解除与移交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办理移交[12] 义务与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辞职生效或任期结束后2年内有效[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4] 追责与制度生效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