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3012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祥明智能祥明智能(SZ:301226)2025-11-23 15:4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12]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应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审计委员会报告 - 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含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17]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 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5] 审计委员会成员条件 - 成员需符合多项任职条件,不符合者不得当选或应撤换[7] 审计委员会补选 - 因委员原因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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