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30122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祥明智能祥明智能(SZ:301226)2025-11-23 15:4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召集人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董事候选人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应提交书面提案及资料[9] 会议相关 - 两名以上委员或召集人可提议召开,提前三日通知,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职责与任期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9]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表决相关 - 可委托他人表决,每次只能委托一名[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