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30122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祥明智能祥明智能(SZ:301226)2025-11-23 15: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5] -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人员不得为候选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人数及提名 - 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1] 独立董事任期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3] - 连续任职六年,自事实发生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独立董事履职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独立董事会议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需经专门会议讨论,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19] - 半数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专门会议[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应保证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等[2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3]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就投资者问题向公司核实[27] -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应为其提供工作条件,不得限制了解公司情况[29] 独立董事职责 - 审查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资格,关注改聘情形[30] 独立董事报酬 - 报酬或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5]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5] - 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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