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600056) -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审计管理体制 - 实行“统一领导、资源共享、分级实施”内部审计管理体制[4] - 受公司党委全面领导,由董事长具体分管[5] 审计机构设置 - 设立审计部履行多项内部审计职责[6] - 下属二级单位须设承接内部审计职责的职能部门[7] 人员管理 - 实行内部审计人员回避制度[8] - 下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向公司审计部报告[8] 工作保障 - 工作程序依规范和规定执行[10] - 各单位建立审计问题整改机制[12] - 保障审计工作经费并纳入财务预算[8] 监督协同 - 强化审计与纪检、巡察监督贯通协同,共享信息成果[13] 结果运用 - 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等重要依据[13] 被审计单位责任 - 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经营健康[14] - 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并提供工作条件[15] - 及时提供审计资料并对真实性负责[15] - 是整改工作责任主体,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5] 违规处理 -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追究责任[17] - 审计人员违规追究责任,涉犯罪移送司法[17] - 被审计单位违规责令改正并追究人员责任[18] 制度建设 - 下属单位参照制修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