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得凯(301309)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受董事会领导的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9] - 审计部应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审计工作内容 - 审计涵盖销货及收款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2]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9] 审计权限与监督 - 审计部主要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检查凭证等[10] - 对审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22] - 发现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23]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保管时间不得低于10年[30] - 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责任制[29] - 借阅应履行必要审批手续[31] 其他制度规定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重要制度需经审议通过[6]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3]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