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30087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维康药业维康药业(SZ:300878)2025-11-24 17:15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8] - 公司财务报告存在问题,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11]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选聘政策等[12]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0] - 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等同时报送[11] - 监督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工作[12]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15]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5] - 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提议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5] 诉讼相关 - 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诉讼[1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6] 会议相关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22]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4] - 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26] - 文档提及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