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恳智能(01967) -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 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1. 「動議 承董事會命 信懇智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李浩 CONFIDENCE INTELLIGENCE HOLDINGS LIMITED 信懇智能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67)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茲通告信懇智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星期五)上午 十一時正假座中國深圳寶安區福永街道白石廈新開發區第七棟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 會」),以考慮及酌情通過(不論有否經修訂)以下普通決議案。 除非另有說明,本通告所用詞彙與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的通函所界定 者具有相同涵義。 普通決議案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註: 1. 凡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本公司股東均有權委任其他人士為其受委代表,代其出席 大會及投票,而獲委任之代表於會上將擁有與股東相同之發言權。持有兩股或以上本公司股份之股 東可委任一名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