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唐股份(688729) -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屹唐股份屹唐股份(SH:688729)2025-11-24 17:3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注册,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55,560,000元[6] -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2,66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1] 股权结构 - 北京屹唐盛龙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19,845.6133万股,占比45.052%[11] - 最佳第一持股有限公司持股26,246.1892万股,占比9.867%[11] - 江苏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数3,151.4069万股,持股比例1.185%[1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22] - 公司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多项权利[23] - 公司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承担缴纳股款等义务[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召集并提前十日书面通知[7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2]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7]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0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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