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唐股份(688729) -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屹唐股份屹唐股份(SH:688729)2025-11-24 17:30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7]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主营业务[11]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况需重新论证[11]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3]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3] 资金管理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5]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6] 协议签署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8]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签新协议[9] 资金使用审议与披露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和补流需董事会审议及披露信息[16][17]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0]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8] 超募资金与用途变更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应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9]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独财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独财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募投项目变更界定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计划情形及时公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