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600111) - 北方稀土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7名监事将卸任[2] - 董事会中设置1名职工董事[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新增首席合规官[10] 章程修订 - 现行章程实质修订141条,新增28条,删除20条,修订后共13章240条[4] - 股东会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由3%下调至1%[4] 股份相关 - 1997年首次发行8000万普通股,含800万职工股和7200万社会公众股,后者9月24日上市[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15] 股东会相关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4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9] - 董事会由十四名董事组成,含5名独立董事[69]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7]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3][94]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7] 其他 -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1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25]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