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60066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陆家嘴陆家嘴(SH:600663)2025-11-24 18:0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2]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立即披露[1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需立即披露[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立即披露[14] -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12]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6]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8] - 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为临时报告[9] 定期报告编制与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由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年度报告需审计[10]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其他披露要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5][30]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决议等[16]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变化应及时披露[17]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股价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8] - 涉及公司收购等应披露权益变动[19] 内幕信息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3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3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37]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2]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3] 档案保存与记录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保存期限在十年以上[45] - 董事会秘书指定1名记录员记录董事等履职情况[45]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4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可给予处罚及追偿[4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50] 保密事项 - 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内幕信息并提请保密[56] - 外部单位收悉函件并将履行保密义务[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