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60066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6] 交易时间限制 - 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股份[9]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份[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等董事和高管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持股账户信息[12] - 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披露计划,每次披露区间不超3个月[13][14]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4]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披露[14]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违规减持,证监会可采取责令购回等措施[17] - 法规与章程抵触按规定执行[20] - 制度“内”等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