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构成关联自然人[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8] - 协议生效后十二个月内或过去十二个月内,将具有或曾具有关联人规定情形者视为关联人[9]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担保、财务资助除外)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财务资助除外)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担保、财务资助除外)提交董事会审议,聘请机构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 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其他规定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公司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以同等对价同比例现金增资,达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9] - 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未来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相关规定[20]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21]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3] - 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人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20] - 9种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5]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24] 表决回避与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7] - 拟与关联人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过”不含本数[3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陆家嘴(60066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