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60066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陆家嘴陆家嘴(SH:600663)2025-11-24 18:0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批准[6]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会议提前3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4]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4] 会议形式与记录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视频、电话召开[15] - 会议应制作记录,由董事会秘书等保存[16]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 实施细则生效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