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S HOUSE(01653) - 盈利警告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 6 53)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MOS House Group Limited(「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 根據 香港 聯合 交易所 有限 公司(「聯交 所」)證券 上市 規則(「上市 規則」)第 13.09 (2) 條 及 香 港 法 例 第 571 章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第 XIVA 部 項 下 之 內 幕 消 息 條 文( 定 義 見 上 市規則 )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者, 根據對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期間」)之未經審核綜合管 理賬目之初步審閱及對目前可得資料之評估,本集團預期於本期間錄得溢利不超 過3.1百萬港元,而去年同期則錄得純利約5百萬港元。董事會認為,該減少乃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