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需经审计[8][9]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重大资产变动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董事、高管等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是信息披露义务人[2] 信息披露机构与制度 - 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 报告审议与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3] 非标准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3] 股东情况关注与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关注并配合披露[17][3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并配合披露[17][34] 其他需关注事项 - 公司获得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需关注[18] - 公司聘任或解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18] 报告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经确定时间等多程序[25] - 涉及董、股东会决议的临时报告披露经编制等程序[26] - 涉及重大事件且不需审批的临时报告披露有相应程序[27]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有报送资料等程序[29] 已披露信息更正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按临时报告披露程序发布更正等公告[29]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5] 委托持股情况告知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6] 档案管理与履职记录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证券部负责[3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由证券部记录归档[38] 保密责任与协议 - 信息知情人对知晓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0] - 公司与中介机构合作应事前签订保密协议[42] 违规责任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45] - 披露信息有虚假等情况造成损失应担责[45]
泉峰汽车(60398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