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6039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补选规则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规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薪酬考核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7] 其他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及筹备会议[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