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60398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1月)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 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4] 资金提供限制 - 公司不得用垫支费用等方式给关联方提供资金[6] 违规处理措施 - 发生大股东占用资金启动“占用即冻结”程序[11] 监督审计机制 - 财务部定期检查,内审部门每季度内审[12] - 注册会计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12] 信息披露与处分 - 公司应在半年度和年度报告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15]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应给予处分[17]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 - 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