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致远互联致远互联(SH:688369)2025-11-24 18:16

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1年(含1年)的投资[8] - 长期投资指1年内或超出1年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8]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由董事会批准[9][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审计或评估,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投资收回与转让 - 被投资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5][20] - 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等五种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6] 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按规定派出董事或管理人员参与监督运营决策[19]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公司派出经法定程序选举的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19] - 子公司对外投资达规定标准,先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再由子公司依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实施[14] 关联交易 - 拟投资项目涉及关联方交易,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18] 信息汇报 - 委派担任投资单位董事人员应获取投资单位信息并汇报投资情况[21] - 子公司明确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与公司投资部门信息沟通[22] 财务核算与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23] - 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并分析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23] 审计与监督 - 公司可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4]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24] - 子公司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资料[24]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24]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子公司遵循信息披露办法及时报告重大信息[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