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聘请议案[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结果需公示[6]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化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1] 聘期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5] 解聘与辞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6] - 会计师事务所辞聘应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7] 改聘规则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特殊情况除外[17] - 拟改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调查并评价,审核同意后按程序选聘[17]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信息披露 - 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20] - 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22]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严重情形时公司不再选聘其审计[22]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