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致远互联致远互联(SH:688369)2025-11-24 18:16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超募资金也存于专户[5]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5][6]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应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拟延期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资金使用安排 - 闲置募集资金可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十二个月,通过专项账户实施[14] - 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说明合理性并经董事会审议[15] 资金置换要求 - 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7] - 募投项目自筹支付后置换6个月内完成[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监督核查机制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5] - 保荐或财务顾问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7] - 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或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1]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32] - 制度发布于2025年11月[33] 职责分工 - 总经理负责募集资金及项目归口管理[4]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4] -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4] - 保荐机构和代表人对资金使用及披露负保荐责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