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架构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6]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9] 管理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等[11]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13] 工作渠道与方式 - 公司可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 公司应设立专门投资者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并确保畅通[16]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开设专栏[17]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5]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公司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22] 纠纷处理与档案保存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应积极配合[17] - 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