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3007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米奥会展米奥会展(SZ:300795)2025-11-24 18:46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0] 项目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需重新论证[10]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备案公告[7]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11] 项目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10][23] 资金存放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超募资金也存于专户[6] 资金使用 - 公司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情形需及时公告[9] -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9] 超募资金使用限制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0]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20]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2]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鉴证报告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3] 项目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8] 资金归还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应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归还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13] 现场调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修订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发布日期 -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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