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60361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团叶)
被提名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未超三家[4] - 在麒盛科技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3]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不符要求[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有不良记录[3] 其他 - 提名人声明于2025年11月24日作出[4] - 被提名人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4]
被提名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未超三家[4] - 在麒盛科技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3]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不符要求[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有不良记录[3] 其他 - 提名人声明于2025年11月24日作出[4] - 被提名人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