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审计频率 - 定期年度审计每年至少一次[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4] 审计报告与计划 - 每一年度结束后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5]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5] 审计流程与权限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等进行审计[10] - 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相关项目进行审计核查[12] - 内部审计机构有要求各部门报送资料等工作权限[14] - 审计通知书正本应在实施审计前三日送至被审计单位[21] -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征求审计意见稿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25]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5] - 公司根据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资料保存与制度施行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至少保存三年[2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