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提供担保除外)需及时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供担保除外)需及时报告[11] 重大诉讼和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报告[12] 股东情况关注要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关注[16]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 重大事项范围 - 重大信息涵盖重要会议、重大交易等多类事项[6]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等多种情形[15] - 其他重大事项包括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内容[17] 重大风险情况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18]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满足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时需及时报告[23]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报告[28] 交易指标计算规则 - 重大交易指标涉及数据为负值时取绝对值计算,连续12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计算[24] 特殊交易适用规定 - 公司购买或出售股权按股权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24] - 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等优先购买等权利,按不同情况以放弃金额等为基础适用规定[25]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交易发生额为成交额适用规定,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规定[25] 其他报告事项 -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报告[26] - 安全生产事故无论是否涉及金额均应报告[27] 重大信息报告时间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等最先发生时点报告重大信息[30] 已报告信息后续报告要求 - 已报告重大信息逾期付款须及时报告原因和付款安排[31] - 已报告重大信息主要标的物未交付或过户需及时报告情况,超约定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要报告原因等并定期汇报[31] - 已报告重大信息有其他进展或变化须及时报告[31] 报告审核流程 - 报告重大信息需履行内部审核手续,不同主体审核流程不同[32] - 重大财务类信息由总部财务部指定对接人汇总至总部后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32]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信息报告后统计分析并提意见上报董事会秘书[32] - 董事会秘书审批后,需披露信息报董事长批准或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对外披露[32] 未达标准事项处理 - 未达信息披露标准事项,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可向总经理报告决定是否召开会议决策[33] 内部制度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内部事项报告制度并确定联络人[35] 违规处理 - 重大事项未报告或报告有误致公司损失,公司可对信息义务报告人处分并要求赔偿[36][37]
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