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603610) - 麒盛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履职与义务 - 特定情形董事及高管应立即停止履职[6] - 离职后忠实义务3年内有效[9] 追责与复核 - 违反规定董事会追责[12] - 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日起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