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旭光电子旭光电子(SH:600353)2025-11-24 19:0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信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及 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的信息报告义务人以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 有关人员,在该信息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 拟提交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委 ...